【成功案例分享:向小三提告侵害配偶權】
A與B是夫妻,A於婚姻期間與C外遇。B發現後遂而對C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其侵害配偶權,請求損害賠償。
訴訟中,C表示自己並不知情A已婚,認為A對她隱瞞婚姻事實,即便後來知悉A已婚,也沒再聯絡了。
因此本案的核心爭點在於:C何時知道A已婚? 以及是否在知悉A已婚的狀態下仍與A有不正當交往之事?
經整理證據得知,C曾將在社群軟體上偶然發現的AB結婚照片傳送給A,雖然C辯稱在知悉A已婚之後就與A斷了聯繫,但實際上C因種種原因,後來又與A復合。
據此,法院認為C侵害B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致B受有精神上的痛苦,故判決C應賠償B非財產上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