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分享:請求薪資 更正工作年資】
景氣不好,老闆要我共體時艱,結果真心換絕情,遭欠薪長達2年!

當事人甲先生在A公司奉獻20年,期間A公司老闆調派甲先生至A公司集團下的B公司任職,投保單位也從A公司改為B公司,沒想到這就是惡夢的開始……
如標題所述,甲先生後來被老闆欠薪,甲先生與同事們一起向勞工局提出調解申請。然而,因為甲先生的投保單位為B公司,導致甲先生與A公司所簽立的調解筆錄事後遭更改為B公司。但B公司早已無資產,甲先生在A公司近30年年資的舊制退休金付諸流水,求償無門!
甲先生絕望之際,求助於誠佑律師事務所,律師提起訴訟向法院主張AB公司僅形式上登記為不同公司,實際上代表人、公司登記地址皆相同等因素,成功讓法院認定AB公司實質上屬於同一事業,除了甲先生在AB公司的工作年資能合併計算,退休金不會減少外,也得以持當初從A公司被更改為B公司的調解筆錄,向A公司強制執行,以取得被積欠的工資!
#勞資爭議
#勞工權益
#細節決定成敗
#誠佑律師事務所
#高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