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修法!您深愛的家人在法律上定義為何?】 高雄民事律師 | 高雄民事律師推薦
☆#誠佑法律新知快訊☆
相信有不少將貓狗當成家人的人,不曉得在法律上,您眼中和家人同等重要的寵物其實在法律是被判斷是「#物品」,因此儘管在路上被車撞還是發生其他意外,都不能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
由於貓狗在法律被認作是「物品」,因此就算真的向對方提出索賠,也只能要求賠償「物品本身的價格」,就連人類享有的喪葬費用也都求償無門,但自從「#茶茶案」發生後,愈來愈多人重視到寵物在法律上的價值認定,其中受到重視的不僅是「茶茶法案」本身,另外還有「增能法案」與「飼主責任法案」也都一併獲得重視開啟了連署。
除了有上述動保修法、全民連署的好消息外,農委會亦就《#動保法》做大幅修正,包括強化飼主課責、加重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管理、強化寵物產業管理及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四大面向外,外來夜市常見的「撈金魚」也將走入歷史(目前急轉彎,以哺乳類先行規範),#業者違規最高可罰25萬元,不過無脊椎動物如釣蝦、釣龍蝦等,現仍不受《動保法》限制。
另外,法律亦明定不可以販售山豬吊,在網際網路及社群平台也針對移除捕獸夾等影片設有限制瀏覽,並阻斷網路違法販售管道,未來將依 #動保法第30條 處罰販售者,平台最高亦可開罰7萬5千元,若不改善將可連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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