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小莫頻道爆抄襲! 事情大條了】著作權爭議 | 高雄智慧財產律師推薦

老高小茉本身是擁有500多萬粉絲的知識性YouTuber,
但卻有人出面爆料老高與小茉抄襲日本YouTuber的新聞,這個新聞一出讓所有粉絲都非常驚訝。
 
據說他的手法是將對方闡述的日文主題內容翻譯成中文,而且還引用一樣的數據搭配上不同的圖片以及真人敘述的方式,
來呈現自己的頻道內容,雖然乍看之下是不同的風格但是內容十分雷同,在我國是否會構成著作權侵害?
 
第一個問題是科普知識是誰都可以拿來講的嗎?
 
依照著作權法第9條第一項第三款: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視、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等,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換句話說老高引用公開的數據、數量、單純之事實、名詞等予以羅列呈現,的確不屬於著作權之標的。
 
第2個問題是呈現的方式不一樣就不算抄襲嗎?
 
 
依據著作權法第3條第一項第一款著作的定義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即具備原創性及創作性。
 
這點就是讓民眾誤以為雙方呈現內容不一樣的地方,會認為對啊!老高的彩色圖片都和日本的不同,而且雖然雙方都講「海中為什麼沒有昆蟲」的主題,但分析跟分享知識大家都可以吧?為什麼就他不可以講?
 
這是因為日本YouTuber就該主題內容的敘述方式順序和所舉的例子,所有都是經由其整理編修過的,所以享有著作權的保護,而不是只裡面提到的數據和論文,別人不能引用。
 
然而老高幾乎一字不漏地,將上述說故事的方式直接搬過來自己的頻道盈利播送。即便翻成中文、換圖跟省略舉例的對象,也是「換湯不換藥」,不會因為小改內容,你的東西就變成我的!
 
加上著作權人擁有的權利是很大的,如果翻譯讓他自己本身獲利或爆紅,當然樂觀其成;但如果只是讓翻譯的人得利或者是讓自己變成笑柄的話那結局就大不相同。因此結論就是「賺錢需要取之有道,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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